中级职称证书补办(换新)流程
申 请 人:职称证书遗失需要补办的人员,职称证书上身份证号码为15位需要换成18位的职称证书持有人
受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湘潭市人社局一院一办公楼6楼1615,0731-58524342)
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请人提供个人评审表或评审通过的文件、本人两寸证件照一张、中级职称补换证申请表(表格附后),换证的另提供原证书。
二、受理申请。专技科受理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有问题的当场提出,由申请人补正。
三、补换证书。经经办人、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提交分管领导审签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当场补换证书。对不符合条件、提供资料不全的申请人不予补换证书。
四、整理归档。专技科每年将中级职称补换证申请表装订成册存档。
说明:
1.证书持有人应妥善保管证书,不得违法违规使用职称证书。中高级职称证书都有网查服务,原则上不予补办纸质证书。
2.补换职称证书原则上都需由本人亲自办理,本人因特殊情况需委托办理的,需出具申请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
3.补换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信息均以个人评审表或评审通过的文件上的信息为准,不能更改。
4.初级职称证书补换由各系列职改办或县市区(园区)职改办办理。高级职称证书补换按本件要求提交申请由市人社局专技科受理后提交省人社厅专技处补办,补办完成后再邮寄给申请人或由申请人领取。
5.本件自2024年2月开始执行。
附件.
中级职称补换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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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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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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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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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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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证书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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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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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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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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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申请换/补证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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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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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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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补证依据(提供一项以上即可) |
文件(文件名称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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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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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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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现工作单位或原工作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 |
审核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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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代办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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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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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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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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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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