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思路(征求意见稿)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trs.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0-07-21 17:20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重点抓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维权维稳等工作,积极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持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推进湘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发展任务

(一)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坚持把就业增长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思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稳定就业局势。

1、落实就业政策。落实国家各项就业政策,坚持“稳”字当头,做好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有关政策,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外贸政策以及帮助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扶持政策,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政策体系。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工程,推进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推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科学预算、依规合理使用就业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最大效益。

2、完善就业工作机制。继续把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运行机制,加大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力度;把握产业结构调整和服务业发展升级机遇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就业;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发挥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主渠道作用。大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健全农民工就业工作体系,加强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劳动保障维权等综合服务;促进农民就业创业,鼓励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育宣传具有示范性、典型性的劳务品牌,发挥品牌效益,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加强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和各项服务举措,形成及时有效帮扶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三送进社区(送岗位、送补贴、送温暖),力解就业难”专项活动,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实施托底安置,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3、健全创业服务机制。加强创业项目调研,根据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有针对性地进行创业项目的征集、筛选、整理并及时向公众发布。以创业项目吸引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运用创业服务小分队和专家咨询团,为创业者协调解决创业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持续开展“三送创业者(送项目、送融资、送服务),破解创业难”专项活动,促进成功创业。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基地建设。深入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引导成功人士返乡创业,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形成有湘潭特色的农民工创业基地。

(二)持续完善社保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1、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互衔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实现养老保险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继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企业年金制度,建立公务员职业年金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基金防范失业风险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实行稳岗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生活、促就业和防范失业风险积极作用。完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项配套政策,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开展社会保险扩面执法专项行动的力度,将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作为扩面重点,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建立缴费与待遇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提高参保缴费率。完善社会保险补贴办法,促进低收入人群参保和断保人员续保工作。

3、提升社会保障的各项待遇水平。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随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而调整的正常机制,稳步提高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完善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相联系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要;完善有关职业康复诊疗规范和职业康复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工伤职工的待遇水平。

4、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提高社会保险内控执行力,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和预测预警。切实加强养老金、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实施社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最大限度防范社保基金的跑、冒、滴、漏。

(三)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做大做强职业培训。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落实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开展订单、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推进多元化、多体制、多类别的技工院校均衡发展,整合技工院校资源,加强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打造技能培训品牌,促进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持续开展“三送下企业(送培训、送技师、送政策),缓解用工难”专项活动,扎实推进校企合作,擦亮“湘潭技工”品牌。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产业发展方向,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深入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组织做好各类专家选拔和推荐工作,构建覆盖重点领域、行业分布合理的企业博士后科研人才支持体系,加强博士后工作站建设。

3、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业培训,突出高端职业和技能、新兴职业和技能、长周期技能和前瞻性技能开发。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优化高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建立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技能类院校为基础,政府引导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一支数量充足、技艺精湛、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继续加大对技师学院,国家、省级重点技工院校的扶持力度。完善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及评价机制。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在岗职工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重点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进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所有制企业广泛建立集体协商机制,推动已建立工会企业全面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逐步将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合同制度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健全劳动关系预测预警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

2、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庭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效率。健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加大基层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力度,将劳动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人员专业化、职业化。

3、加强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实现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和网格化管理为主线,突出执法维权和服务企业“两个重点”,提升监察执法能力、服务能力和“两网化”运行“三个能力”,实现监察方式由被动执法向主动预防、执法形式由单纯维权向维权与服务并举、监管范围由城市为主向城乡统筹、监管内容由劳动标准向劳动关系运行全过程的“四个转变”。

(五)全面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1、进一步夯实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统筹城乡布局,按照城区15分钟服务圈和乡镇办事不进城的原则,合理调整基层服务平台布局,统筹规划建设涵盖公共就业服务、职业介绍、人才交流、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经办、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等功能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基层平台的人员、场地、设施配备,强化基层平台服务业务信息化建设,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就近、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2、不断加强基层平台队伍建设。按照每个街道(乡镇)、社区配备一定数量专职人员的要求,充实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定岗聘用、专职管理”,实现“专聘专用”。加强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加强财政预算经费保障,不断提高基层平台工作人员待遇。

3、持续优化窗口服务。继续深化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不断优化人社服务,推进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继续推进“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及时完善、更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动各项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落实“一网一门一次”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进一步整合优化办事窗口布局,加快推进窗口大厅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加大岗位示范作用。加强窗口人员队伍建设,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