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trs.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3-01-18 09:04

湘潭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市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规划、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承担规定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镇职工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经办工作。 

3、拟订、编制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和预决算。承担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统筹外代发资金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经办服务工作。 

4、承担市本级参保对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审核、待遇标准的确定、调整和给付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市本级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5、承担养老保险登记扩面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与税务部门沟通协商,配合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6、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经办业务的稽核、内部审计和风险防控事务性工作。 

7、承担全市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事务性工作。参与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基本养老保险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 

8、承担全市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养老保险的信访工作,受理有关养老保险的投诉举报。 

9、指导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经办平台的养老保险业务工作。 

10、完成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湘潭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58人,实有人数52人。内设科室16个(含3个正科级单位、13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综合科、财务科、登记缴费事务科、个人账户一科、个人账户二科、基金财务一科、基金财务二科、职业年金科、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科、稽核内控事务科、法规信访科、统计信息科、人事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湘潭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湘潭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8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5.62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2.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85.6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5.6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2.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85.6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5.62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53.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31.9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231.94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举报冒领奖励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2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51万元,增长29.1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场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6.8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8.8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8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68万元,项目支出231.94万元,无重点项目支出,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务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社保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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