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填报单位:(盖章) | 湘潭市就业服务中心 | |||||||
| 部门名称 | 湘潭市就业服务中心 | |||||||
| 年度预算申请(万元) | 资金总额:635.81 | |||||||
| 按收入性质分 | 金额(万元) | 按支出性质分 | 金额(万元) | |||||
| 一般公共预算 | 665.44 | 基本支出 | 556.74 |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项目支出(业务性支出) | 108.7 |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其他资金 | ||||||||
| 合计 | 665.44 | 合计 | 665.44 |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负责机关根据潭市编〔2012〕45号文件规定,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1、负责统筹管理全市城乡劳动力就业与再就业工作。 2、负责城镇和农村就业指导工作。 3、负责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等事务。 4、负责就业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5、负责市本级失业保险服务工作。 6、负责全市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创业服务等工作。 7、负责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事务。 8、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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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体绩效目标 | 1、完成全年全市新增创业主体数的目标值为100户。 2、完成全年全市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值为300人 3、完成全年全市创业培训人数的目标值为2120人。 4、2023年市本级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的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为10565.18万元。 5、2023年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稳岗返还支出5100万元,2023年技能提升补贴支出2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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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及单位 | 备注 | ||
| 绩效目标1:为市本级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的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及创业带动就业完成目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失业保险金发放人数 |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应发尽发 | 定量指标 | |||
| 定量指标 | ||||||||
| 定量指标 | ||||||||
| 质量指标 | 基金规范运作率 |
100% | 定性指标 | |||||
| 成本指标 | 失业保险待遇支出 |
10565.18万元 | 定量指标 | |||||
| 时效指标 | 待遇及时发放 |
每月30日前 |
定量指标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群众办理满意度 | 100% | 定量指标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 | 历史标准 | 定量指标 | |||||
| 绩效目标2: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及创业带动就业主体数的完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稳岗返还单位数 |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应返尽返 | 定量指标 | |||
| 质量指标 | 创业主体数 |
100% | 定量指标 | |||||
| 创业带动就业 | 100% | 定量指标 | ||||||
| 创业培训人数 | 100% | 定量指标 | ||||||
| 成本指标 | 稳岗返还支出 |
5100万元 | 定量指标 | |||||
| 时效指标 | 技能提升补贴支出 |
240万元 | 定量指标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单位反映问题处理完成率 |
100% | 定性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 是 | 定性指标 |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
| 填表人:李颖 联系电话: 58216018 填报日期:2023-4-19 单位负责人签字:成建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