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市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规划、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承担规定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镇职工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经办工作。
3、拟订、编制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和预决算。承担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统筹外代发资金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经办服务工作。
4、承担市本级参保对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审核、待遇标准的确定、调整和给付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市本级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5、承担养老保险登记扩面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与税务部门沟通协商,配合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6、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经办业务的稽核、内部审计和风险防控事务性工作。
7、承担全市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事务性工作。参与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基本养老保险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
8、承担全市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养老保险的信访工作,受理有关养老保险的投诉举报。
9、指导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经办平台的养老保险业务工作。
10、完成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湘潭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58人,实有人数67人,其中在职51人,退休16人。内设科室16个(含3个正科级单位、13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综合科、财务科、登记缴费事务科、个人账户一科、个人账户二科、基金财务一科、基金财务二科、职业年金科、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科、稽核内控事务科、法规信访科、统计信息科、人事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湘潭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湘潭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9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0.18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9.8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预算收入整体增长。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90.1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0.1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9.8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整体支出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90.1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0.18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73.1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1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217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养老保险经办业务、信息化和便民服务建设、基金风险排查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06万元,增长13.1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此项支出有所增长。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审批公务接待,出国(境)事项,全面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持续不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5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5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保有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9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3.18万元,项目支出21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务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