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事务所:
因工作需要,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湘潭市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承办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投标。
一、绩效评价
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政策文件要求,需要对就业补助资金落实绩效评价、绩效监控、绩效目标等全过程管理。就业补助资金规模大、涉及县市区多、政策链条长,省人社厅和市财政局对此工作质量和时效性要求高,需要全面开展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监管和绩效自评等工作。
二、服务期限
2026年10月至12月(具体服务时间根据活动安排确定)。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总费用在15万元以内,从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服务内容
主要协助完成对湘潭市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协助开展2026年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监控工作;协助完成2027年绩效目标编制与审核;协助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五、投标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会计师事务所成立3年以上,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经验,且近1年内有承办其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案例。
3.项目团队配置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具有10年以上审计或绩效评价工作经验,团队成员需有审计或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经验。
六、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申报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绩效评价服务方案(包含评价目标、评价范围、评价重点分析及应对措施、评价依据、指标体系、评价标准等内容);
4.服务报价单(需涵盖本公告第四条所有服务内容,加盖公章);
5.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经验和业绩证明等资料;
6.其他符合申报资格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请有意者和我局联系。申报时请携带申报材料,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活动方案和服务报价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2.材料提交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院(岳塘区湘潭大道157号)。
联系人:王怀,联系电话:15073239927。
(三)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需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3份,逾期或材料不齐者视为无效申报。
七、比选方式
按照《湘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潭财购〔2024〕2号)要求,通过综合评议方式(考察服务方案、报价、业绩等)择优确定承办单位,结果将通过电话通知中标机构。
八、其他事宜
申报的会计事务所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材料不齐全,作为无效申报处理。
附:服务评审因素和标准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