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新疆工作的西部计划志愿者结束服务返回户籍地湘潭后的工龄认证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5-05-08 10:15:36 | ||
来信人 | 凌* | ||
咨询内容 |
本人于2022年6月于青岛理工大学本科毕业,经校团委报名参加了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服务,于2022年8月-2024年7月在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并且缴纳了同等年限的社保,2024年8月因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我返回户籍地湖南湘潭,于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以岳塘区双马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作,并缴纳了社保;2025年4月起离开原岗位,以岳塘区其他社区工作者的身份重新任职于岳塘区双马街道下辖社区。 根据【中青联发[2022]2号】、【中青联发[2023]6号】,关于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文件中第三条保障机制中相关规定,我在新疆的志愿服务因“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那么我想咨询一下,我该如何做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期间工龄的认定、并且体现到我当前的工龄工资中呢? 感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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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湘潭市人社局 | ||
回复时间 | 2025-05-12 08:29:42 | ||
满意度 | 非常满意 | ||
答复内容 |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建议您直接咨询岳塘区人社局,联系电话为0731-55568160。 感谢您对湘潭人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