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落实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2号)精神和《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3〕58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免申即享”及“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拟对第六批符合条件的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等53家用人单位(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
对公示或单位经办流程有疑问的用人单位,请联系致电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事务科,联系电话:58526069、58528293。
湘潭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