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保生活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8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37 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免申即享”的方式,拟对第一批符合条件的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050家用人单位(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后无异议的,返还资金将拨付至用人单位在金保二期系统中登记的单位对公账户。对公示有异议的下列用人单位,请及时向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事务科反映,联系电话:58526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