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认真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以贯彻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规范管理为基础,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以规范权力运行为关键,以增强法治观念为根本,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1.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严格落实《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2.定期组织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同时每年按照统一安排,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合格率达100%。
3.深入学习《民法典》。我局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8月24日邀请湘大法学院专家给全局工作人员讲授《民法典》相关知识,组织观看《民法典》公开课,进一步规范部门各项工作,为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良好氯围。
4.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分行业宣讲。变静态宣传为动态活动,在建筑施工、食品加工、服务业等行业上门执法,向企业和职工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并根据行业用工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举办养老、工伤、就业等专题讲座,社会反响良好。二是分层次宣讲。根据受众的对象不同开展分层普法。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基本理念;针对企业劳资负责人重点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操作性;针对劳动者,下到生产车间、建筑工地,面对面向劳动者宣传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劳动者维权意识。针对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指导及就业创业巡回讲坛活动,与学生面对面交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出台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单位年度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局法规信访科定期对各科室、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构建了机构健全、职责清晰、协同配合、管理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
1.依法分解职责,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对执法职责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个业务科室和执法人员,明确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职责范围和执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各科室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加大执法力度,把执法责任制落实在执法工作中,维护法律权威。进一步明确公示执法内容、执法范围、执法种类、执法岗位职责、执法岗位标准和执法岗位依据,把行政执法的每一项职能都落实、细化到具体执法岗位,确保对考核目标的量化准确。
2.规范执法程序,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并予以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执法,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作了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做到依法执法、程序严格。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均采用说理式文书,充分尊重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权。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了一整套执法程序文书规范样本,使执法工作从内容到形式进一步系统规范。专设案审环节,案卷审核人员对案卷逐个进行审查,提高案卷质量。
3.加强执法监督,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明确由法规信访科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凡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以及情节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4.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违反上位法律法规的文件予以废止,对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进行修改,对已经过期失效或即将失效但在工作中仍需要反复适用的,重新发文,统筹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今年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规范行文,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被依法认定违法、无效。
(三)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1.严格资格管理。我局对行政执法队伍进行了规范,加强考试考核,严格持证上岗,组织全局新进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全市执法资格考试,确保成绩合格。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程序,亮证执法,无一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现象,保证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继续抓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培训,举办了培训班,覆盖市本级和各县市区。通过引入案例讨论、现场互动、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增强了灵活性、趣味性和针对性,有效提高全市人社系统综合执法专业化水平有了新提高。
2.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支付劳动者工资和参加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源头治理和常态监管,进一步完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执法方式。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岗位限制规定,重点纠正查处劳务派遣用工同工不同酬违法行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坚决取缔非法职介,查处虚假招聘信息,切实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保护求职者合法权益。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力度,抓好协商协调,着力构建和谐共赢的劳动关系。今年8月,湘潭作为全省2个迎检市州之一接受了国务院农民工工作督察组的实地核查,获得充分肯定,认为我市“综合治欠、依法治欠、源头治欠”,打出了治欠保支“组合拳”,治欠成效明显。市人社局获评“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
1.抓好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年度经营情况审核。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建设,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强化劳动关系矛盾隐患排查监测和预警,积极稳妥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主动上门指导企业采取措施化解劳动争议,2020年全市仲裁结案率达98%,调解成功率83%,为劳动争议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800多万元。
2.抓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为农民工开辟维权“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处理。加大监察执法力度,2020年巡查在建项目450多家次,覆盖所有在建项目。严格制度落实落地,细化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工程款支付担保等执行标准,各项源头治理制度覆盖所有在建项目。全市农民工欠薪案件数、欠薪人数、欠薪金额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47%、42%、39%,欠薪积案全部限时清零,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2020年为6100多名农民工追发工资8300多万元。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根治欠薪各项源头治理制度落实有待加强。建设领域传统的“包工头”式的劳动用工方式具有顽强的惯性,短期内难以完全杜绝,实名制、分账制、银行代发工资等各项源头治理制度在各项目完全落实到位尚存在一定困难。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仍有待进一步规范,在合法的外衣下,施工企业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垫资施工等现象依然存在,给根治欠薪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二)《条例》的贯彻落地仍有较大的距离。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较大,但存在运用《条例》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根治欠薪制度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条例》的贯彻落实没有实现全履盖全落地,未能充分发挥《条例》治欠利器的作用。
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班子带头抓法治。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党政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严从实要求每位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部署,及时研究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制定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确保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每年对照法治建设考核要求,逐条逐项评查当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目前,我局法治建设已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执法科室(单位)共同参与的格局。
2.建章立制抓法治。我局全面清理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为基础,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为主干,其他单项法律和行政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务求实效的劳动人事保障法律体系。各项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健全规范和行政应诉制度良好运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3.规范权力抓法治。我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清理职权归属,通过全面建立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制度,清理证明材料,权力下放,确保了法定职责正确履行,权力运行流程更加透明,权力行使得到有效监督,切实做到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效遏制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4.优化服务抓法治。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通过大力推进“网上办”、“就近办”、“马上办”、“最多跑一次”等办事服务措施,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了人社政务服务城区十五分钟服务圈和乡镇“办事不进城”,窗口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在全省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竞赛中,湘潭获县市区第一名。
四、2021年工作安排
1.进一步贯彻落实政策。我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在充分研懂弄通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实。组织党组中心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提高全局上下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莲城人才行动计划》,抓好各项人才奖励政策兑现,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潭就业创业。认真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贯彻落实,切实抓好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提速、实体经济降本减负、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涉企政策落地落实、重商安商亲商等六大专项行动,以“三送”系列活动为切入点,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抓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落实。加强人社政策的宣传,主动将政策、服务送到企业,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手段,加强涉企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为企业排忧解难。
2.进一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时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程记载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3.进一步提升监察执法效能。积极抓好劳动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查办案件中发现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未成年工、恶意欠薪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力度,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用人单位。在执法办案中,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合理兼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寻求利益平衡点。
4.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以提高治理能力为目标,建立健全“优化、高效、协同”的执法监管机制。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在状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诚勉,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严肃问责。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加强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增强干部职工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锻造一支讲奉献、敢担当、高素质的综合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