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中共湖南省委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实施方案》,以贯彻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规范管理为基础,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以规范权力运行为关键,以增强法治观念为根本,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情况
1、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上级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我局适时召开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就人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
2、履行党政主要领导述职必述法职责。我局主要领导陈铁平同志一直重视法治工作,在年度述职述法报告中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全面履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做到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政务公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确保人社系统权力公平、公开、公正运行。
二、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我局出台了《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潭人社发〔2014〕45号),明确我局重大事项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纪要或印发文件等形式反映决策结果。凡属局重大事项,都应由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长专题会讨论决定。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直接听取专家学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等的意见和建议。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根据《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建立和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系统干部依法行政培训,我局正在着手安排邀请我局法律顾问王莹给局党组中心组授课,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定期组织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同时每年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安排,每年年底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举行普法考试,合格率均为100%。
3、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分行业宣讲。变静态宣传为动态的活动,在建筑施工、食品加工、服务业等行业上门执法,向企业和职工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并根据行业用工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举办了养老、工伤、就业等专题讲座,社会反响良好。二是分层次宣讲。根据受众的对象不同开展分层普法。针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重点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本理念;针对企业的劳资负责人重点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操作性;针对企业的劳动者,下到生产车间、建筑工地,面对面向劳动者宣传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劳动者维权意识。针对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指导及就业创业巡回讲坛活动,现场与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法制部门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违反上位法律法规的文件予以废止,对不适应现实情况的,提醒科室单位进行修改,对已经过期失效或即将失效但在工作中仍需要反复适用的,提醒科室单位重新发文,统筹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今年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规范行文,认真落实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 、有效期和申请审查等制度,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被依法认定违法、无效,共审查《湘潭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关于湘潭市201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等文件。
2、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的要求,经多方考察,我局与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反复多次协商,2017年以来至今我局与该所达成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聘请了该所知名律师王莹律师(市律师协会会长)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疑难案件论证、法制宣讲、被复议案件答辩、行政诉讼案件代理等方面工作。通过法律外部智力支持机制有效建立,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3、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在劳动监察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用人单位信息库和执法人员信息库。在开展日常巡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并及时公布随机抽查结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劳务派遣、特殊工时行政许可、各培训机构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将基金征缴主要业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开展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建立执法人员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库。
4、依法分解执法职责、量化考核目标。按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对执法职责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个业务科室和执法人员,使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职责范围和执法责任更加明确。在此基础上,各科室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不同程度地加大了执法力度,把执法责任制落实在执法工作中,维护了法律的权威。进一步明确了执法内容、执法范围、执法种类、执法岗位职责、执法岗位标准和执法岗位依据,使劳动保障监察的每一项职能都落实、细化到具体执法岗位,确保对考核目标的量化准确。
5、规范执法程序,健全执法文书。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执法,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作了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做到依法执法、程序严格。对重大的行政执法决定,严格按照法制部门的要求履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批程序。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均采用说理式文书,充分尊重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权。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了执法文书,制作了一整套执法程序文书规范样本,使执法工作从内容到形式进一步系统规范。执法文书由专门人员统一管理,办案人员随时领取,避免了文书的乱用和浪费现象。为提高案卷质量,专设案审环节,案卷审核人员对各办案人员交接过来的案卷,逐个进行审查,对文书的制作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收。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我局对行政执法队伍进行了规范,加强考试考核,严格持证上岗,我局组织全局16名新进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全市执法资格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均考试成绩合格。目前,专兼职执法人员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均做到严格程序,亮证执法,无一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的现象,保证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继续抓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培训,举办了全市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培训班,培训范围覆盖市本级和各县市区。通过引入案例讨论、现场互动、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增强了灵活性、趣味性和针对性,全市人社系统综合执法专业化水平有了新提高。
2、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开展对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支付劳动者工资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专项检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源头治理和常态监管,进一步完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执法方式。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岗位限制规定,重点纠正查处劳务派遣用工同工不同酬违法行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坚决取缔非法职介,查处虚假招聘信息,切实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保护求职者合法权益。
3、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有序地做好案结事了。凡涉及行政处罚、处理事项,均实行集体研究,三级会审,局法制部门适时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严把审查关,按制度定性,按标准裁量,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纠,确保在执行裁量权基准、证据等制度方面不出问题。我局的案卷在市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中,受了市里通报表彰。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程序处理各类侵权案件。2019年,我局共接待来人举报投诉咨询17300多人次,接听答复人社应急“110”和“12333”热线电话5.1万个;登记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175起,其中协调处理146起,立案查处29起,立案案件已结案24起,待结案6起(未到结案时间),时效范围内结案率达100%。日常巡查用人单位560家,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覆盖用人单位1200余家。在日常巡查、书面审查和专项检查中,共下达询问书147份,限期改正指令书93份,行政处理、处罚告知书26份,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21份,为2400多名农民工清欠工资5100多万元,责令用人单位为1200多名劳动者(不含农民工)补发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及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共计840余万元,清退童工3人、未成年工2人,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2家,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依法、公正、高效处理仲裁案件,做维护和谐劳动人事关系的稳压器。2019年全市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698件,涉及劳动者2257人。其中立案受理755件,涉及劳动者782人,立案率100%;结案742件,结案率98.3%(省厅年初目标任务为90%以上)。所处理的案件中,仲裁裁决281件,其中终局裁决113件,终局裁决率40.2%;仲裁调解461件;案外调解943件,涉及劳动者1475人。通过仲裁和调解共为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890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市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3、坚持“五位一体”仲裁调解体系,做化解集体劳动争议的调节器。2019年全市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698件,其中仲裁调解461件,案外调解943件,调解成功率达82.7%(省厅年初目标任务为60%以上),调解率为全省最高水平。已处理的案件中共调处集体争议31件,涉及劳动者1170人。如今年1月,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因企业整体搬迁到长沙,308名职工因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等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其中有100多名职工集体组织去市政府上访。通过我局积极努力协调,最终在春节前两天,所有职工与单位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单位支付职工补偿款500多万元,化解了一起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此外,今年我市还调处了泰富重工、大洋百货、康星百货、湖南意谱汽车公司等一系列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