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法律顾问比选公告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trs.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4-10 15:03


各律师事务所:

因业务工作需要,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在湘潭市区范围内公开招聘法律顾问(单位)。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投标。

一、服务范围: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下属二级机构)涉及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两年。

三、项目预算

1.基础顾问费用:每年15万元。

2.绩效考核费用: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每年设置1-5万元的绩效考核奖励。

四、服务内容

(一)常年法律顾问

1.法律咨询。业务工作中遇到的一般、简单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2.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聘请方的要求,对聘请方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聘请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重点为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提供规范指导,包括立案、调查、取证、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制作、法律条款的适用、行政处理处罚,回复提供律师专业意见。

3.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聘请方的代拟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或者法定职权范围内审查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4.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聘请方邀请,定期或者不定期就涉及聘请方法律事务中的工伤认定、退休审批、社保待遇支付、劳动监察等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被聘请方应及时安排顾问成员以保证随时响应。

5.举办法律讲座。结合聘请方特点,定期或不定期为聘请方单位人员举办行政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法律讲座,以提高聘请方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6.受聘请方委托,代理或者协助聘请方处理有关涉法的疑难复杂信访等法律事务。

7.应聘请方要求,参与行政执法听证活动,提出听证意见。

8.协助聘请方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二)代理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

担任聘请方复议诉讼案件代理人,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其他重大非诉讼专项,代理律师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重大非诉讼项目中正确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全力提高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胜诉率。每年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含仲裁案件)不超过2件,且每件案件标的额在10万元以内。

五、投标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在湘潭市区有常设机构,具有司法部门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机构成立3年以上,执业律师人数20人以上;近2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罚;机构现为1家以上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工作。

3.选派的服务团队人数为25人;团队成员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专职从事法律事务4年以上(含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如选派人数超过3人的,团队内可以有一名相关工作经验不少于2年的律师助理;选派人员应具有丰富的行政机关法律实务经验,近3年内有担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主要执业方向为行政法、劳动法领域,近1年内代理行政诉讼类案件不少于20件。

六、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申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拟任我局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和服务报价,所报价格应涵盖本公告第四条所有服务项目;

6.其他符合申报资格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417日下午17:00截止。

请有意者和我局联系。申报时请携带申报材料,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拟任我局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和服务报价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王怀

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院(岳塘区湘潭大道157号)

联系电话:15073239927

七、购买方式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湘财购〔20252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比选的方式,根据申报的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材料及服务方案,由我局综合考察服务能力、服务方案和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评议,择优确定。确定后,通过政采云平台直购方式签订采购合同。

八、其他事宜

申报的律师事务所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材料不齐全,作为无效申报处理。

 

附件:评审因素和标准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410

附件:评审因素和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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